声音开关

语速

放大

缩小

鼠标样式

大字幕

重置

退出服务

2025年05月08日 | 星期四

2025年5月8日

搜索
您当前的位置:大武口区院 > 未检工作 > 正文
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喜获全国“青少年维权岗”荣誉称号
2021-08-25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分享至:
分享到微信
2021-08-25

近日,在2019年—2020年全国“青少年维权岗”创建活动中,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荣获嘉誉。

检察院系统(85个)


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自2013年负责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以来,在上级院及院党组的关心支持下,组建精干的未检团队,引入专业的社工,联合团委成立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,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精准帮教、救助等社会服务,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。

   

    创新检察工作机制,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

建立性侵未成年人案件“一站式”询问机制,切实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。2017年,率先在宁夏创建性侵未成年人案件“一站式”询问机制。在公安机关首次询问性侵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时,派员提前介入,引导侦查,避免二次询问对被害人造成重复伤害,及时对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,提高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办案质效。


成立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,全面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、矫治。2018年7月份,联合大武口区团委成立宁夏首家“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”,引入专门社工、心理咨询师、志愿者等社会力量,开展社会调查、心理疏导及测评、观护帮教、教育矫治等特殊检察制度,为涉罪未成年人帮教、矫治提供“一站式”司法服务,形成“检察官+社工+志愿者+n”的司法服务模式,真正实现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的有效衔接。


成立法治宣讲团,切实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

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,提高自护能力,大武口区检察院成立法治宣讲团,检察长带头讲,检察官、辅助人员跟进讲,深入到辖区的学校、社区、乡村开展一般犯罪预防,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。

    

    深入开展分级干预,强化特殊犯罪预防。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,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涉案未成年人开展亲职教育、观护帮教等教育矫治工作,积极探寻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。对于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涉案未成年人在征得其家长的同意、配合下,委托司法社工开展跟踪帮教,帮助其矫治不良行为,顺利回归社会。


【编辑】:
【来源】: